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和吸引教育人才,加大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和人才资源储备,为我县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米易县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米易县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 现场报名及招聘时间、地点
2021年3月4、5日的9:00—12:00 14:30—18:00 四川师范大学;
2021年3月6、7日的9:00—12:00 14:30—18:00 西华师范大学;
2021年3月8、9日的9:00—12:00 14:30—18:00 绵阳师范学院;
2021年3月10、11日9:00—12:00 14:30—18:00 乐山师范学院。
在前一招聘地点已经招聘满额的岗位在下一招聘地点中不再招聘。现场具体报名、招聘地点及招聘岗位见学校招聘信息网公告。
2.报名材料准备
工作组赴上述高校组织现场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见学校招聘信息网公告。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米易县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目录及成绩复印件、学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各1份;(4)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即可)复印件;(5)个人自荐材料及个人各类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
(三)考核测评
采取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主要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特长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测评情况及考生意愿,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及拟聘用岗位。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米易县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由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米易县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米易县。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引进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纪委监委 0812—8179744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8130962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2—3999757 15228599531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米易县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米易县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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