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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18:积极履职行为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易尚教育 时间:2020-11-16 15:16:24 阅读:11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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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保持勇往直前、风雨无阻的战略定力,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

【权威点评】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使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一些国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我们必须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我国发展。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前景向好,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些短板弱项。“必须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求变应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方法论。

风险挑战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各方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从经济下行的“压力测试”,到疫情汛情的“突发加试”,再到外部环境的“逆风逆水”,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在于我们有百年大党淬炼的强大优势、7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形成的宝贵经验、40多年改革开放积蓄的雄厚基础,还在于这些年,全面深化改革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就能为跨越坎坷赋予“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回旋韧性,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势蓄力。

打造服务型政府 积蓄国家发展深层力量

服务型政府,相对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而言,通俗地讲,就是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和社会为目标,并承担相应职责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这些年来,围绕这一方向,我们持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使各级政府加速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做法,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了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由“大包大揽”走向“收放有度”,大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职责边界,该由政府做的不缺位,该由市场和社会做的一定要放权到位,不能越祖代厄。这次全会提出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为转变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形象地说,就是政府要当好国民经济的“领航员”、市场秩序的“裁判长”、和谐稳定的“守护神”、公共服务的“供给方”、美丽中国的“捍卫者”。

由“物理重组”走向“化学反应”,不断激发政府结构效能。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从中央到地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展开、压若推进。国务院主要涉及23个部门,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各地政府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合并。这次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现在,改革已经完成合署办公、人员转隶、机构挂牌等“物理重组”,还需要通过继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使之发生脱胎换骨的“化学反应”,让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

由“粗放式管理”走向“高质量服务”,着力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近年来,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深入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断增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减少,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能力显著提升,“信息孤岛”“数据烟肉”“连接壁垒”等问题正在破解,但与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19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群众评价的激励机制,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领导干部带头 突破改革落实

形势在变、任务在变、工作要求也在变,领导干部必须善于识变求变应变。近段时间以来,湖北出台“1+N”系列文件,立足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浙江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既助企纾困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东要求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地级市以上全覆盖……各地密集打出深化改革“组合拳”,既是因应变化、立足当下的应对之策,又是危中寻机、着眼长远的主动作为。改革由问题倒逼而生,又在解决问题中深化。瞄准经济社会运行中不断变化的实际问题,改革就有了靶心和方向。

下好化危为机“先手棋”、打好转型升级“主动仗”,领导干部也要善于积势蓄势谋势。积厚成势、蓄势待发、谋势而动,考验着把握规律的智慧、洞察世界的眼界和果断决策的魄力。应对“三期叠加”,如何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两个大局”,如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实现长远、全局目标,解决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要在战略上布好局、在关键处落好子,加快推进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改革,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改革。使各项改革朝着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才能将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改革开放之所以能成为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拥有一支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队伍至关重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练就改革创新本领、破除因循守旧弊病,磨砺担当尽责的“头雁精神”、避免推诿塞责的“鸵鸟心态”,方能确保改革在愈进愈难之际步步前进,在愈进愈险时履险如夷。

一路风雨兼程,一路披荆斩棘,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71华诞。71年来,我们创造了举世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历史上经历过很多磨难,但从来没有被压垮过,而是愈挫愈勇,不断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这种精神印刻在抵御外侮、实业救国的奋斗中,磨砺于抗击疫情、抗洪救灾的淬炼里,更闪耀于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的征程上。以更大的力度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就一定能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为中华民族更美好的明天蓄势加劲。

【写作素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国家立足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与时俱进,实现了社会治理理论不断发展,推动了社会治理制度持续变革,促进了社会治理实践重大创新。这些社会治理创新既有中央的“领导倡议”,又有基层的“经验扩散”;既有价值性层面的“制度创新”,也有“工具性”层面的“政策模仿”;既有一些部门“主动作为”,也有一些地方的“实践倒逼”,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全面总结和提炼已有社会治理创新经验。

以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当下中国,“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三期叠加,构成中国道路和中国话语非常独特的历史语境”。社会治理话语体系必须置身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中进行。中国的社会治理处于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环境和场域,与中国社会变迁紧密结合在一起,既区别于西方的治理理论,也同传统的社会管理相区分,具有自身的理论特质和实践模式,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经验。

始终坚持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体现“党性”要求,历次重大的社会治理创新都是通过党的重要文件进行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是“西方化”,而是始终坚持在党的政治领导下,在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建设层面对国家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始终坚持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中国当前处于转型期,国家和社会力量不均衡,政府需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与西方有明显的差异性。中国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需要在借鉴西方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以及制度的自觉性。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命题,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核心宗旨的高度凝练。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治理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因人民利益和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换主题。这种“人民至上”的话语体系实现了对西方“个人主义”话语体系的超越。

以多元主体治理结构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在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中,构建“国家—市场—社会”的新型关系是一个贯穿性的内核。通过社会治理主体结构重建,形成“国家—市场—社会”的“合作的三维”,回应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与社会需求,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

以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社会治理功能。21世纪初,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为人民服务理念指导下,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有益成果,明确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写入党的文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都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构建不仅仅是政府自身改革问题,而是影响到整个社会治理结构调整的根本性变革,是促使“国家—市场—社会”三维治理结构形成的关键性举措。

以市场体系完善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除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之外,市场部门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市场机制是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进步,建立多元主体社会治理结构离不开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40年改革开放进程中,以往社会资源全部由国家集中掌控的局面得到了改变。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得到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不断在政府引导下用市场机制的杠杆橇动社会资源,为社会治理提供物质基础,多渠道地提供社会服务,为社会运行注入契约精神,平衡利益关系,形成动态的社会稳定机制,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以社会组织培育提升社会自治能力。改革开放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为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契机。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基金会管理办法》,1989年10月又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确定了对社团的双重管理制度。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形成了所谓的“双重管理”的体制框架。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政策进入到了稳步发展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并实行直接申请登记制。2016年12月,财政部、民政部发布《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以上政策,不断改善社会组织生长发育的法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形成政府调控与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与社会自治互补、政府管理和社会力量互动的社会治理网络。

以民生发展体制机制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生改善成效显著。推动以改善民生为价值取向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构建以民生改善为目标的社会政策体系,以民生改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路径。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要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十九大报告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健全民生保障社会政策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以民生为根本推进社会政策创新,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如果出现了政策缺失、政策真空、政策疲软等政策失效现象,必然会导致社会治理的低效。因此,社会治理创新必须有社会政策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愈加复杂,社会风险诱致因素不断增多。“发达国家在不同发展时期渐次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我们却在较短时间里集中暴露出来,这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等任务极其复杂的情况,需要不断完善社会政策。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始终以社会政策科学化为目标,以社会公正作为社会政策制定的基本理念,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食药安全、养老保障、教育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救助、公众参与等社会政策,从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正、减少社会风险的重要抓手,对于社会治理意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保障人民群众最低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的缓冲器,是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助推器,能够起到“社会安全保护网”的功能。公平、公正地提供公共服务,能够纠正社会治理中常见的强制性“命令—服从”模式,从而构建社会治理的非强制性“服务—认同”模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佳切入点。

以城乡基层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落脚点。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社区治理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1987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出台并开始实施,标志着“乡政村治”管理体制的正式建立;1989年12月《城市居民居委会组织法》出台并开始实施,传统单位制逐步解体,“单位人”逐渐被“社会人”“社区人”所取代。2000年12月,民政部出台《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成为指导城市社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区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为社区治理现代化指明了路径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初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要“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能力”。加强社区治理,建设具有凝聚力、向心力与归属感的新社区,构建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成为撬动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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